智慧对话:生命的价值—圣严法师与单国玺枢机主教、吴若权、陶喆的对话 堕胎是不尊重个体的生存权
堕胎是不尊重个体的生存权
刘丽惠:枢机主教提到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自我价值的肯定。此外,还有一个社会现象是大家经常忽略,就是严重伤害生命的「堕胎」问题。
关于堕胎,有个非常惊人的数据统计,台湾从一九八四年堕胎合法化之后,去年正式登记堕胎的案例就有十二万多人。一年有十二万的生命被牺牲,这还只是登记在案的数字,不包括私下找密医堕胎,或是到药房去买堕胎药RU486的;一般认为堕胎总数可能高达三十万到五十万人,这真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对很多人来说,他们并不觉得堕胎是一种伤害,只认为那是在处理自己的问题,为了保障自己的未来可以更好,所以他们不认为自己处理的是一条生命,而是在解决问题。
其实,堕胎问题不只困扰着成年人,也困扰着年轻朋友,由于他们缺乏正确的防治观念和解决方法,在懵懵懂懂间,听到同侪的经验,就偷尝禁果,所以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说,恐怕是更急迫的。我们知道天主教是反对堕胎的,就佛教的观点来说,生命的形成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堕胎到底算不算是一种杀人的行为?是不是先请法师谈一谈。
圣严法师:从佛教的立场来说,当受孕的时候,亦即父精母血组合时,新生命就已经开始。所以即使还没成形、还在准备成人,也要把他当成一个人看待。而且佛教徒不仅把他当成是人,还是未来的佛,这就是佛教的生命观。所以,只要怀孕了,不管成形或是未成形、不管何时堕胎,都是杀人罪,跟杀一个成人是相同的罪过。而且,杀一个无辜、无知、完全没有抵抗力的一个人,是非常残酷的行为,这是不尊重生命价值的表现。
虽然站在不同宗教的立场,想法会有点不一样,但基本观念应该是相同的。我要再次强调,绝对不能堕胎,不管成形还是没有成形,不论在什么状况下怀孕,都不应该堕胎。
大概在九年前,我在电视上呼吁:如果青少年不懂事怀孕了,没有能力来承担,父母就要为他们承担;如果父母不能承担,我们的社会就要共同承担。因为小孩出生后,就是我们社会的一份力量,一旦堕胎,会是社会非常大的损失。
刘丽惠:生命的延续是很重要的,一个生命既然成形了,怎么保护他,让他发挥正面的价值,一直都是宗教界强调的重点。但如果一个妇女是在被迫的情况下怀孕的,那么我们要怎样才能保障那些受害的妇女呢?是不是请枢机主教从天主教的立场来谈谈。
单国玺枢机主教:关于堕胎,我们必须先来探讨「婴儿究竟算不算是人」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还没有出生就不算是人——有些主张堕胎的人就是用这样的理由;但是,假如我们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人从受孕的那一刻起,一直到他离开这个世界为止,其实是一个生长的过程。我们人不断地在改变,有新陈代谢,例如说我们在这里,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身上不知道有多少细胞在新陈代谢。假使没有了新陈代谢,这个人就没有生命了;因为一个人只有死了,才不会有新陈代谢。所以说,人的生命是一个过程,从受孕的一刻,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都是人,你不能说母亲怀胎怀的不是人,假使这样,那就是在骂人了!
像我实际岁数是七十九,但是中国人常常说是八十岁,为什么说八十?那是因为我们连在母胎内的时间都算进去。
在台湾,堕胎跟杀人本来是治同样的罪,然而在一九八四年,立法院通过了堕胎合法化。可是我国《民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人有生存权;同样在第二十二条也指出:人的生存权超过所有一切的自由权。假使没有了生存,一个人不管是拥有什么基本权利,也等于什么都没有,只有生存,才能拥有种种权力。
再以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以为只要合法,就可以随便堕胎、随便杀人。但是,所谓「合法化」是民意机关立法通过的、是人为的,并不能改变自然律。民意机关立法也应基于自然律,因为自然律是从人的本性、万物的本性中所产生的,是高于人为法律的。堕胎合法化,只表示政府不予治罪,但事情本质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也就是说,即使政府不追究、不治罪,但是堕胎本身还是杀人。
我们的《民法》、《宪法》,甚至是《国际人权公法》,都指出人的生存权高于一切,假使人的生存权跟自由权相冲突,生存权是最优先的。所以,即使有些孕妇认为自己可以选择,那是我的自由,但是你的自由不能妨碍他人的生存。自由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不能说我要自由,就可以随便决定。选择的自由其实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在法律方面也有优先前后之别,因此,人的生存权高于自由的选择权。
另外,胎儿不是母亲的财产,他是一个人,他有属于他个人的尊严,有他生存的权利,所以,不能随便想拿掉就拿掉。基于这种种原因,我们反对堕胎。
刘丽惠:从枢机主教的谈话,我们非常清处楚地了解天主教反对堕胎的立场。接下来,我们是不是就社会目前的现象来谈谈,不晓得吴若权对堕胎这个社会现象,有什么看法,或者是提出一些建议?
吴若权:堕胎这个现象,最明显的就是在每年暑假结束,快要开学前,这段期间就会出现所谓的「九月堕胎潮」。青年学子在漫长的暑假中,除了读书、玩乐,不少人因为压抑不住内心对于性的冲动,而与异性发生了亲密关系,却因为没有做好安全措施,所以不小心怀了孕。
有位台北县的妇产科医生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他曾在开学前的十天内,一共帮少女们拿掉了七十多个胎儿。惊人的是,有位女生在五年之间,就拿掉了十二个胎儿,但胎儿的父亲并不是同一个人,可见青年学生未婚怀孕,绝对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据我观察,年轻人堕胎的现象有下列几个趋势,第一就是年轻化,年龄层普遍降低,连国中校园都有未婚怀孕的问题;第二,集体化,也就是同学间会成群结伴前往堕胎,希望藉由彼此作伴,减轻内心的罪恶感;第三,我称之为「娱乐化」,因为我听说有些女同学,在诊所等待动手术前,还会聊天、吃零食,并没有藉此机会深思反省。
为什么会有这些现象呢?我认为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其实就是我们常常提到的家庭关系的疏离。年轻人向外寻求爱的感受,但碰到问题时,又不敢告诉家人;第二个,我认为现在的年轻朋友,表现相爱的方式并不适当,有些人觉得可以藉由肉体的奉献,来证明自己深爱对方,或者是希望自己被肯定;其三,我们社会的性观念虽然已经相当开放,但是性教育,尤其是两性教育却不普及,这使得年轻人敢说、敢做,却不知道要保护自己,也不懂得如何去承担一个新生命的到来。
至于如何提醒年轻朋友去尊重生命,我提出几个简单的建议,第一、我们必须教导年轻人,唯有先喜欢自己,才会爱惜自己。第二、提倡热爱生命的观念;对年轻人来说,生命或许太抽象了,不如协助他们去发展自己真正喜欢的兴趣或嗜好。就像前面枢机主教提到的,天主教学校的学生去研究省水、美化路树的例子,他们可以藉此培养出自信心。第三、大人们要以身作则,要重视别人的感觉、在意别人的情绪,感同身受;要去谅解别人,而不是打倒别人。我们可以发现,台湾的媒体经常喜欢创造冲突,或者是夸张冲突,以提高收视率,这对年轻人的影响很大,应该要有所节制和规范。
对于堕胎这件事,即便是对成年的未婚女性或已婚妇女来说,都是很难处理的难题,如果缺乏完整的配套措施,只是一味地说堕胎违反道德,那会把很多人的处境弄得更艰难。有些曾经堕胎的妇女,就因此不得不去相信「婴灵」这样的说法,造成一辈子内心不安,过得十分痛苦。我想,这同样值得宗教界多多关心她们。
刘丽惠:那么如果是因为保护不当而产生流产,就佛法来讲,算不算是过失杀人?
圣严法师:如果是小孩子自己流产,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安胎工作没有做好,或者是受了什么伤害而流产;另一个就是人工堕胎。人工堕胎刚才已经讲过,是犯罪的行为;如果是自然流产,没有办法留住他,这种情形就好比是说,人出生以后也会死亡,在婴儿期的人也会死亡,生命过程中都会死亡,就当他是自然死亡。
刘丽惠:是不是也请枢机主教谈一谈,如果是遭到性侵害的妇女怎么办?她是不是依然要兼顾生命的生存权?如果她因此而必须面对一辈子的心灵伤害,这部分又该怎么处理?
单国玺枢机主教:我想每位去堕胎的孕妇一定都受到很多压力,从她自己的心理,一直到家庭、社会、亲戚、朋友,各方面都会受到压力。所以,我们应该要让那些选择堕胎的妇女与心理辅导专家谘商,如果有宗教信仰,也建议能寻求宗教信仰的看法。因为有时可能是自己一时看不开,和别人一商谈,问题就解决了大半。
在欧美,关于合法化的堕胎,他们要求的条件相当严格,不是像我们的优生保健法第六章第九条第六款那么宽松。第六款的内容是,假使因生产带给孕妇的心理,或者对她的家庭有妨碍的话,就可以堕胎。在台湾,大概百分之九十三的堕胎都是援用这条。孕妇跟胎儿都非常的健康,也不是强暴怀孕,就因为是对孕妇心理有影响,比方孕妇要生男孩子,而医生告诉怀的是女婴,这样就要把胎儿拿掉。或是因为想多买一辆汽车,为了家庭的经济,就要把他拿掉,很多这样的案例也是利用这一条。
在国外,堕胎的规定非常严格,比方美国是最自由的一个国家,人口现在是一亿多人,大概是我们的五倍,每年的堕胎数大概是八十万左右;台湾只有美国人口的五分之一,每年堕胎却在四十万到五十万之间,比例远大于美国。这就是说,我们太妄用堕胎合法化的自由了。
因此,我们现在正寻求解决之道,希望能在立法院修正这一条。建议加上堕胎前必须谘商,谘商完后还要一段时间考虑的条件。虽然我们不能把所有堕胎合法化的理由改掉,但至少这条一定要修正。
刚才也提到,堕胎对妇女的心理,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有一个犹太医师在美国替妇女进行堕胎手术,在堕了差不多五万多胎后,感觉到良心不安,就将最后一次的手术过程录影,制做成光碟。从影片中,还可以看到婴儿的反应。假使你们看过这个影片的话,看到一刀一刀地把胎儿拉碎,让他流产。就可以想见,孕妇在心理上,一定会有很大的创伤。基于此,有许多人就会到寺庙里去为「婴灵」消灾免祸,有的人后来甚至还发生精神方面的问题。
另一方面,目前堕胎的风气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其实非常大。想一想,假使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亲生骨肉都毫不顾惜地杀掉,那么对于一点亲属关系也没有的人,还会顾惜他们的性命吗?
十八年前,立法院在研究堕胎合法化的时候,很多有识之士就在反对,那时候就提到过,假使让堕胎合法化,我们这个社会的暴戾、残杀之气,一定会张扬。但那时候为了社会经济问题,提出了「两个恰恰好,一个也不少」的家庭计画,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人口。可是,后来所带来的,如同我们所知道,当今社会这么乱,杀伤抢窃,不把别人当做人,这跟堕胎合法化其实有着密切的关系。堕胎合法化,不但为堕胎者的心理造成不可弥补的创伤,也为他的家庭、为整个的社会,带来了很多灾难。
刘丽惠:天主教现在成立很多中途之家,希望不幸遭到强暴而怀孕的妇女,能在生下孩子后,有个转介的管道。让她们能在尊重生命的同时,也保障他们未来的生活品质。
单国玺枢机主教:虽然天主教反堕胎,但我们强调要有配套措施。目的就是,一方面能保护婴儿的生命,另一方面,让孕妇也能保持名节。这方面,教会有几个未婚妈妈之家,假使有人怀孕了不愿意堕胎,就可以到那里去,在秘密的地方过一段时间,等她生产完了之后,小孩子有很多人愿意领养。教会有这样的配套措施,我们也想希望国家有这样的配套措施。
健康养生:颈椎病的五大信号颈椎病是办公室一族的通病,对于办公室一族来说,颈椎病已经成了一种职业病,所以办公一族要做好颈椎病的预防,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颈椎病的五大信号。
信号1:视力障碍
专家介绍,有些颈椎病患者可出现视力下降、眼胀痛、怕光、流泪、瞳孔不等大甚至视野缩小等症状。这是由颈椎病导致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及大脑枕叶视觉中枢缺血造成的。
信号2:吞咽障碍
专家表示,有些颈椎病患者可出现吞咽时喉咙内有梗阻感或食管内有异物感等症状。这是由于颈椎前缘的骨质直接压迫到了食管的后壁,或是由颈椎病引起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而导致的食管痉挛(或过度松弛)造成的。此类患者还可伴有恶心、呕吐、声音嘶哑、干咳和胸闷等症状。
信号3:血压不稳定
有一些颈椎病患者常出现血压增高或降低的症状(以血压增高较为常见,故又叫颈性高血压)。这是由颈椎病引起的椎基底动脉供血失常和交感神经功能紊乱造成的。
信号4:颈心综合征
专家指出,有些颈椎病患者可出现心前区疼痛、胸闷等症状及心电图上可有早搏、ST段改变等表现,临床上将这种情况叫做颈心综合征。颈心综合征的出现是颈椎发生病变后刺激和压迫颈背神经造成的。
信号5:眩晕
一些颈椎病患者常因突然扭头而感到眩晕甚至猝然倒地。但此类患者在倒地后能很快地清醒并站立起来,不伴有意识障碍,事后也没有明显的后遗症。这是由于颈椎的增生性改变压迫到了患者的椎动脉,使其出现了一过性的脑供血不足。此类患者可伴有头痛、恶心、呕吐和出汗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
办公一族如果出现以上症状,则需警惕颈椎病的侵袭,应及时就诊治疗,避免出现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