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典记载,救护生命是佛陀教导的护生理念。当一些动物碰到生命危险时,正好被出家人遇见,即时大悲心起,买下放到固定园区让其生存,这就是出家人的放生行为。于是到后来出现有放生池或放生园。
放生活动古已有之。西周以前,祭神是要杀一批人来祭祀,西周时开始以陶俑代替,这就是对人的放生。可见,古代对放生的概念非常清晰。随着社会发展,放生发展到一定规模或者数量时,一些问题也会伴随出现,近三十多年来就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诸如由放生催生的商业化链条;不顾动物的生活习性导致放生变放死;放生外来物种引发的生态灾难等,种种违背放生初衷的行为,这样的放生不仅没有达到救护生命的目的,也招致了社会的负面评价。
违法放生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对待野生动物;不得违法放生……11月是陆川县省第26届“野生动物宣传月”。昨日,陆川县省林业厅、陆川县省教育厅、国家林业局驻陆川县专员办、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在陆川县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举办“野生动物宣传月”启动仪式,共同拉开了主题为“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在行动”的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系列活动的序幕。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与旧版相比,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限制和规范了野生动物的利用,增加了打击非法贸易、网络交易和广告等内容。
针对放生问题,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得违法放生,“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