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放死了有罪吗_圣严法师谈放生:仅仅止恶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精神

时间:2022-10-11 17:56       来源: 未知

编者按:现在寺院或信众组织的放生活动非常普遍,但放生的经典依据是什么?放生有什么好处?合理的释放方式应该是怎样的?古代僧人是怎么看待放生的?历代政府是什么态度?

杀生只是消极的善举,放生才是积极的善举。(来源:资料图片)

米沙的善良拯救了蚂蚁,他死后命运突然改变。(来源:资料图片)

能够戒杀放生,当然功德会倍增。(来源:资料图片)

源自大乘佛经的“释命”代码,在中国、西藏、日本以及邻近的韩国、越南等地流行。放生活动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和轮回的因果观念。所谓“吃它半斤,还它半斤”,如果能戒杀放生,当然功德倍增,这样的感应功效的例子绝不会失传。

卷四,055-79000,记载一个沙弥的师父看到自己的生命将在七天内结束,要求沙弥归向俗人,七天后再来,但没有说明原因。在回家的路上,他看到池塘有一个缺口,水灌进了池塘边的蚁巢,所有的蚂蚁都争先恐后地逃跑。但是池塘缺堤,蚂蚁能逃多快?眼看无数的蚂蚁就要淹死了,沙弥用袈裟盖住泥土,堵住池塘的缺口,救下了所有的蚂蚁。过了七天,沙弥在俗人处无聊,回到师父那里。师父见状,大吃一惊,问他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事。米沙想,师父说他犯了戒,做了坏事,他很害怕。他回答说他什么也没做。是罗汉大师,就是通过他的眼神观察,我知道他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就是救了被淹的蚂蚁。后来沙弥死了,得以永生。

据发布,有两部佛经是佛教徒最熟悉的。一个是《杂宝藏经》,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见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另一个是《梵网菩萨戒经》,卷4,《金光明经》。其中还提到了一段关于佛陀过去修行菩萨的记载:当时佛陀的名字是刘水的大儿子,有一天他经过一个大池塘,当时池塘干涸了,有人在钓鱼。眼看成千上万条大大小小的鱼濒临死亡,长老又无法从其上游引水,于是为了救鱼,只好请求当时的国王派二十头大象,用皮囊运到池中,直到池中的水满足了,喂了食物,鱼才能得救。

《流水长者子品》是放流的理论依据,《梵网戒经》是设置放流池的依据。其他大乘经典,如《金光明经》的第三卷,都有放生的记载,而玄奘三藏《六度集经》的第九卷也讲述了大雁塔的故事。传说在印度莫迦陀有一座大乘禅院,住着几位大乘比丘。他们忍不住要了三种干净的肉(所谓三种干净的肉,是指不能为自己杀,不能为自己闻,不能有杀自己嫌疑的肉)。有一天,一个比丘没有得到肉,刚好一群大雁飞过天空。他向鹅祈祷说:“今天缺少僧侣。菩萨,你要知道时间。”鹅落在地上自动死亡。比丘不信大乘,也不信鹅是菩萨,就拿笑话逗大乘。没想到一群鹅受了菩萨的影响。大乘比丘惭愧,告诉对方:“这是菩萨。谁敢吃?从今以后,要按大乘戒食三净肉,筑塔埋鹅。

可见解脱来源于戒杀,也可以说进一步戒杀必然是解脱。杀生只是为了止恶,是消极的善行,放生是积极的善行;不行善而止恶,不是大乘佛教的精神。所以在中国,从北齐的梁潇开始,就提倡割肉,不杀生,逐渐养成放生的风气。从朝廷到民间,从僧人到俗人,素食是最重要的。为了显示仁政的实施,历代政府每年都会定期禁止屠宰几天;从中央甚至地方政府,或者为了祈雨消灾,也有放生动物,禁止宰杀的行为。比如,梁武帝曾经颁布过一道诏书,禁止宰杀生命祭祀祠堂;梁代辉集比丘两臂自焚,游历各州,以乞讨所得赎命。隋天台智一法师发起修建放生池,教放生的鱼《大唐西域记》、《金光明经》,买各种食物喂龟。徐小可在陈向全国敬酒时写《法华经》,是我国放生池和放生会记载的开端。此后,从唐朝到宋朝、明朝,全部放了出来。如唐肃宗、颜真卿的秘书处就写了《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宋代的尊师和直隶两大宗师也极力主张放生。明末,莲池大师是最积极倡导放生的僧人。他写于《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 《竹窗随笔》 《如来不救杀业》 《食肉》 0755。除了素字,他还写了《斋素》和《竹窗二笔》,让公众对放生时所用的仪式有正确的认识。现代人中有弘一大师的书六卷,丰子恺的画《衣帛食肉》;另一居士蔡念生,一生主张戒杀放生。他整理了一本名为《戒杀延寿》的书,讲的是历代动物的灵性和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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